南宁市建材行业协会 欢迎您!
今天是 日 星期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协会概括 > 协会章程 > 第八章: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第八章: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来源:南宁市建材行业协会     更新时间:2020-11-12     阅读次数:1210

第八章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第七十一条  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,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

第七十二条   本会终止前,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第七十三条   本会经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第七十四条  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,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。

【上一篇:】第七章:章程的修改程序
【下一篇:】第九章:附则
侧栏二维码
 0771-5512611
南宁市建材行业协会3